经梅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张惠等25人通过生态环境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1日。
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或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
梅州市2021年度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初级职称人员通过名单.pdf